华熙生物董事长赵燕被举报 2亿回收员工价值8.8亿股票

核心提示: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小股东正在向监管部门举报华熙生物董事长赵燕侵占股东利益,强制低价回收员工股票。
2.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集团)曾有两位关键创始人崔广平、蔡彤,两位隐于幕后促成了华夏银行总部、中环世贸中心、皇石国际公寓、五棵松等项目,崔至今仍为华熙集团副总裁,他声称此前赵燕承诺的10%分红权,23年仍未兑现。
3.华熙生物现任cto郭学平曾是玻尿酸之父凌沛学的师弟及员工,凌沛学创立公司后,赵燕作为财务投资人进入,并通过股权稀释,踢凌沛学出局,而后将郭学平扶正。崔透露,增资的第一笔资金来源,为挪用五棵松项目的资金。
凤凰网科技 出品
作者|季倩
编辑|孙祥明
微信编辑 | 李金洋
某种意义上,民营经济的发展史,其实也是民营企业融资史。
在引入资本的过程中,公司创业伙伴之间、创始人与资本股东、合作伙伴、实业投资者之间的控制权争夺战、利益争夺战,往往贯穿于公司发展始末。
作为资本市场的早期试水者,上世纪90年代起家的创业者,对股权设计及股权融资这些外来物警惕不足,以致控制权旁落,空以朴素道德观绑架资本市场的悲情故事至今不绝于世。
与之对应,控股股东控制权滥用、侵占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手段也花样百出,既有明修栈道的侵占挪用,也有暗度陈仓的关联交易;既有对弱势股东持股比例的不法稀释,也有对合作股权和分红权的掠夺。
近日,凤凰网科技独家获悉,山东省市值最大科创板上市公司,独占全球玻尿酸原料30%市场份额的华熙生物,正在经历一场大股东与小股东、创始伙伴、合作伙伴利益争夺战的风暴
溯源故事的开端,动荡的种子往往在早期就已经埋下。
小股东举报
公司实控人利益侵占
2022年10月,凤凰网科技独家获悉,华熙生物前员工正在向监管部门举报华熙生物董事长赵燕侵占小股东利益,强制低价回收员工股票。员工称,收到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回复,正在介入调查。
凤凰网科技从华熙生物员工处获得的举报文件称,2020年7月,赵燕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要求持有股票的早期员工将股票以每股90元的价格卖给她,而当时华熙生物的股票价格在140元左右。该文件还称,赵燕在会上公开表示,股票卖给她可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否则在2020年11月6日后(当天为员工股票解禁的日子)必须离开公司,股票解禁后,GP不会帮助该类员工顺利减持。
简而言之,员工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低价卖出自己股票,要么离开公司。
员工的股票是如何获得的?大股东为何要强买员工的股票?为何最后期限是11月6日?
事情要从2018年6月说起,当时,华熙生物准备在科创版上市,股改前,华熙集团约80位员工成立了4家有限合伙企业,按市场公允价格暨华熙生物35倍左右的PE(每股18.13元)入股了华熙生物,总入股金额1亿元。
4家公司分别为:华绣(天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润熙(天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润美(天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熙美(天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四家合伙企业的GP是北京顺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邹剑仑和李健,二人目前为赵燕实际控制的华熙集团公司高管,李健为华熙集团法务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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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华熙生物在科创板上市,华绣、润美、润熙、熙美4家员工持股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一年,而华熙生物控股股东、赵燕实控人的华熙昕宇的股份锁定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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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5年内,赵燕的股票无法变现。而员工通过这4家合伙企业持有的1.28%股份,按照解禁日当天的股价160元/每股计算,可变现8.8亿元。而且,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减持,不需要提前公告。
而赵燕获得这些价值8.8亿可套现的股票,仅需要2亿元。
文件称,2020年9月,为了保住工作,部分员工将股份以90元每股的价格卖给了由赵燕控制的鸿汇翔公司,所需2亿元左右的资金由赵燕控制的公司用金融机构的贷款付给鸿汇翔公司。
具体的出资路径为:华熙集团(实控人赵燕)付款2.1亿元给芜湖鉴方实业有限公司,鉴方实业付款2.1亿元给北京鸿汇翔(鸿汇翔公司法人李健,为华熙集团法务总经理,公司实控人为赵燕),鸿汇翔付款4000万元给华熙集团,约1.7亿元转入自己账户,以现金的方式购买华绣、润美、润熙、熙美中员工所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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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亿的差价,员工当然不愿轻易放弃。
未卖股票的员工称,公司要求员工主动离职,不离职就免去员工职务,待岗,只发放1540元的基本生活费。
2020年11月6日,鸿汇翔公司和已卖股票的员工进行合伙人工商变更,鸿汇翔公司成为新合伙人。原90元每股卖给公司股票的员工认为利益被侵占,集体要求返还合法权益。
时至今日,双方仍未和解,部分员工在举报的同时,也在准备走诉讼流程。
凤凰网科技就上述内容多次向华熙生物求证,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华熙生物回复。
23年创业伙伴诉

分红权未兑现

同样觉得权益收到侵害的,还有华熙联合创始人、华熙集团副董事长崔广平,他和赵燕已经共事了23年。

崔广平出示给凤凰网科技的一份盖有华熙集团公司公章的文件显示,赵燕为华熙集团实际持有人,蔡彤、崔广平两位小股东在公司股权及资产层面未体现,二人各享有10%的利润分红权。
崔表示,为了让他安心,赵燕还手写了一份利润分红证明锁在公司保险柜,但该证明后来被不明人士盗取。崔广平告诉凤凰网科技,他曾多次要求分红,但赵燕对此置之不理。
崔广平是华熙地产能在北京站稳脚跟的关键创始人,他从1999年就和赵燕一起创业,做成了华熙的华夏银行总部、中环世贸中心、五棵松等项目,主要负责拿地和政府关系等幕后工作。除了崔广平,华熙地产还有另一位隐于幕后的联合创始人蔡彤。
华夏银行是华熙地产在北京的第一个项目,筹备这个项目的时候,赵燕在北大进修MBA,蔡彤刚从美国回来,“老北京“崔广平则是刚从体制内出来,三人当时甚至还没有成立公司。
赵燕找到了买方——想在长安街建总部的华夏银行,崔广平则是找到了卖方——北京日报社,当时报社要做新闻大厦,拿到了特批的一共10万平米地。崔说服对方留 5万平米开发新闻大厦,另外5万则用于建造华夏银行总部,为了正式进入流程,崔广平、赵燕三人成立了外资公司,作为开发商进入,蔡彤负责项目建设,华夏银行根据工程进度分别付款给开发商及北京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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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华熙地产站稳脚跟的,是中环世贸中心项目。
2001年,北京东长安街的繁华地段,国贸CBD核心西南角,北京第一机床厂即将外迁,崔光平结识了北京第一机床厂书记和主任,从二人处获悉了该消息,通过原单位领导担保,这才有机会让华熙新苑拿下这块地,随后开发建成了中环世贸中心。
2005年,华熙新苑以18.37亿元的价格,将中环世贸中心A、B座以在建工程的形式转给新加坡开发商凯德置地,大楼更名为凯德大厦。韩国SK集团斥资33.4亿元从凯德置地手中购买了凯德大厦,作为集团的中国总部,更名为SK大厦。华熙集团目前为中环世贸中心D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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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三人又合作做成了五棵松项目。据崔讲述,中纪委、反贪局、经侦等部门曾联合调查赵燕、崔、蔡三人,不久后,蔡套现退出,崔至今仍为华熙国际副总裁。
同样没有得到承诺中利益的,还有华熙早期的合作伙伴许新升。许新升曾实际控制北京生物产业孵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生物),负责开发建设位于北京海淀五棵松地区的“中国生物技术学术中心项目”(简称五棵松项目)。
裁判文书网显示,2005年6月,华熙集团与许新升签署协议,许新升将五棵松项目转让给华熙集体。基于转让,华熙集团应向许新升支付转让补偿费总额1亿元,分5个阶段支付。《协议书》生效后,华熙集团已向许新升支付前四阶段转让补偿费共计4000万元。
但这“第五阶段”的转让补偿费6000万元,被玩了一场长达十余年的资本游戏。
根据裁判文书网,2009年11月,许新升和华熙集团均有意入资锦州银行,双方商定由华熙集团控股股东华熙昕宇(实际控制人为赵燕)与许新升实际控制子公司黑天鹅创投向锦州银行共同入资1亿元,以取得锦州银行5000万股股份。其中,黑天鹅创投持有的3000万股股份委托华熙昕宇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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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新升称,各方口头约定以华熙集团应向许新升支付的五棵松项目第五阶段补偿费6000万元,抵作黑天鹅创投应向华熙昕宇支付的锦州银行6000万元出资款。
这种口头协议至今仍十分流行,特别是在一些关系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发生,这就为将来的矛盾埋下地雷。
果不其然,2014年6月初,华熙昕宇变脸,否认前述冲抵及支付安排。许新升认为华熙集团应继续向他支付五棵松项目第五阶段的转让补偿费6000万元及利息损失。
诉讼涉及的第三人创润集团则指出,华熙集团极度不诚信。在庭审中多次企图把与创润集团之间的大量其他往来款项充当项目转让款。
2020年底,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承认协议真实性,否认协议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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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新升和其他小股东的一系列遭遇,让崔广平察觉到了不对,约定的10%分红权,23年了,为何还不兑现?
崔广平和许新升都没有预料到,那些靠多年共事建立信任签订的“君子协定”,有可能只是股权游戏的一环。他们不理解,白纸黑字的协议为何会失效?是怎样的戏法,变走了他们的应得利益?
二人作为创业伙伴合作了23年,他们在之前没有想过股权设计及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之处吗?
针对凤凰网科技提出的问题,崔广平表示,一方面,自己对股权之类的内容知之甚少,以君子协定为主,没有落实到白纸黑字;另一方面,二人认识太久,过于信任对方,没有想到现在这个局面。他的诉求是,拿到双方约定的10%利润分红权,但多次沟通后,赵燕对其诉求置之不理。
凤凰网科技就以上内容向华熙生物求证,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门口的野蛮人”
苏龙飞在《股权战争》一书中提到,中国的主流商业文化默认的逻辑是: 创始人=老板=实际控制人,因而必然是企业的完全掌控者;但西方主流的商业文化逻辑是: 创始人/CEO<董事会<股东会,并在此基础上孕育出一整套公司治理模式。
熟悉这套公司治理模式的人,更容易保障自己的利益,反之亦然。
公司发展过程中,融资是重要一环,但同时也将不断稀释创始人手里股权,伴随而来的风险就是,创始人有可能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新浪创始人王志东,就是因为公司并购重组、引进投资人等原因,把自己的股份稀释到 6% 以下,被董事会踢出局。
类似的故事,也在华熙生物上演。
提出华熙生物,提起玻尿酸,人们往往只知赵燕、郭学平,不知张天民和凌沛学,然而,后者二人,才是中国书写了玻尿酸神话、并一手创立了华熙生物的关键人物。
1980年,“中国玻尿酸之父”张天民从人的脐带及鸡冠中成功提取玻尿酸,迈出了我国玻尿酸研究进程中极具意义的第一步。1985年,张天民研制出中国第一款HA注射液,为我国玻尿酸研究和临床应用再次奠定重要基础。
1983年,凌沛学考上了山东医科大学(现为山东大学)生化药学专业硕士,并师从张天民。毕业后,凌沛学进入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前身是山东省商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始研究玻尿酸。次年,张天民的另一名学生郭学平毕业,也加入到玻尿酸的研究中。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成立后,凌沛学任院长,郭学平任副院长,老师张天民任总工程师。
张天民教授曾在《食品与药品》杂志中撰文:凌沛学等人于1992年就在国内首创生物发酵法工业生产玻尿酸。1992年,时任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院长的凌沛学,在推动玻尿酸商业化、产业化中的过程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1993年,凌沛学团队以药科院的技术入股,牵头成立了山东省生化药品公司(国有企业福瑞达集团前身,2005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福瑞达),唯一的出资人为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
1998年,山东福瑞达组建成立山东福瑞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华熙生物前身,以下简称福瑞达生化),主要负责玻尿酸原料生产。也是在这时,中国第一条工业化发酵法HA线生产投产。
2000年,山东福瑞达集团总经理凌沛学开始为福瑞达生化寻求融资。凌沛学引来了公司的“拯救者”的同时,也因此丧失了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的控制权。师徒三人的矛盾,也在此时埋下伏笔。
当时,凌沛学在北大国际MBA学习,机缘巧合下和赵燕被分配到一组做PPT,凌沛学邀请赵燕前往济南考察,以获得融资。赵燕在考察中听闻凌沛学的师弟、同事郭学平介绍称,“一个玻尿酸分子能锁住1000个水分子”后,立即决定注资。
2000年1月3日,福瑞达生化,由正大福瑞达(山东福瑞达持股40%)、美国福瑞达、山东福瑞达和山东正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科技”,华熙系境外公司),各持股25%。
2000年8月,正大福瑞达将所持有的25%股比转让正达科技,2001年,赵燕以1200万元收购福瑞达生化50%的股权,并用45万元向山东省药物研究院一次性买断了发酵生产药用透明质酸的技术,正大福瑞达退出福瑞达生化投资人之列。
崔广平向凤凰网科技透露,这笔资金的来源,正是华夏银行当时刚入账的工程款。凤凰网科技就以上内容向华熙生物求证,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2003年10月16日,福瑞达生化法定代表人由凌沛学变更为赵燕。2004年,正达科技、美国福瑞达则分别将手中持有的50%、25%的股份,转让给华熙境外公司开曼华熙。经过多年来的一系列股权转让,华熙系已持94.37%的股份,凌沛学控制的山东福瑞达仅持5.63%股份。
2008年,凌沛学由于股权被稀释,宣布退出福瑞达生化,重拾起自己的山东福瑞达继续玻尿酸的生产研发。
一手创立公司的张天民、凌沛学,由于缺少关于企业控制权这方面的知识,在股权不断稀释的过程中,逐渐失去公司控制权;郭学平与二人渐行渐远,与赵燕越走越近,后取代了凌沛学。
而那个当年成立公司的人,提取并促进玻尿酸商业化的人,名字也在传播中被替换,甚至,那个和赵燕在北大一起同窗的凌沛学,也被模糊成了郭学平。
2014年,张天民教授去世,2015年,华熙生物在港交所上市,股价低迷,2017年私有化退市。
2017年12月,福瑞达集团将持有的华熙福瑞达5.63%股份转让给香港勤信。至此,香港勤信全资持有华熙福瑞达,华熙生物在投资人方面脱离福瑞达,成为华熙旗下的独资企业,华熙生物已与福瑞达无股权关系,两家独立运营。
山东福瑞达主要的受益人是国有单位,隶属鲁商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家后,华熙生物转变为民营资产,背后受益人指向了赵燕个人及其投资集团。
2019年3月,华熙福瑞达与山东福瑞达多年的股权纠葛尘埃落定,更名为华熙生物,脱离福瑞达后,伴随华熙投资旗下的华熙昕宇协议入股以及香港勤信的逐步退出,形成现在华熙生物的上市主体。11月6日,华熙生物正式登陆科创板。
而硕果,只属于胜利者。
“股权设计绝非儿戏,里面映射了人性深处的贪婪和欲望,一旦企业做大做强,贪婪和欲望也会被放大。切莫相信人性,切莫试探人性,切莫拿自己的企业做试验。”这是股权战争一书作者给创业者的忠告。
中国商业史上,公司因“控制权”与“利益”分配导致昔日兄弟、夫妻、伙伴反目成仇敌的故事至今还在发生着,而诉诸道德,往往是其他渠道都失效后的下下之策。
提前意识到这点的企业家,往往既能识别条款中暗藏的玄机,也能在条款中暗藏玄机,这在商业上“可能不完美,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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